近日,滨州市博兴县和邹平县通过省环保厅考核和环保部审查,达到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之“国家级生态示范区”考核指标要求,被命名为“国家级生态示范区”。
滨州市非常重视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,共组织7个县区开展了国家级和省级生态示范区的创建工作。截至目前,2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已经获得命名,5个省级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完成,已经向省环保厅写出了验收申请。(邹平广电网)
滨州市非常重视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,共组织7个县区开展了国家级和省级生态示范区的创建工作。截至目前,2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已经获得命名,5个省级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完成,已经向省环保厅写出了验收申请。(邹平广电网)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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