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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办证须知

    时间:2011-04-12 09:36:59  作者:  来源:  阅览:15968人次

    一、借阅图书、报刊须办理借阅证。

    二、办证需持本人有效证件(身份证或户口薄),免费办理;办理书报刊外借手续需交押金100元(外借大部头贵重图书时另外加收押金)。

    三、换退证需持读者及本人有效证件(身份证或户口薄)和押金条办理。本证丢失需立即挂失并主动还书,可重办新证。若不挂失,被他人冒领押金,责任自负。

    四、借阅证不能转借,涂改、伪装、伪造,违犯者视其情节轻重没收或罚款处理。

    办证处电话:0543-4690169


    借阅证使用

    借阅证有效期3年,借阅证分A证和B证两种,总馆、分馆各部室通用。A证可外借,每人每次限借3册图书,借期30天,可续借一次(借期20天),办理时需缴纳100元押金。B证只能在馆阅览,不能外借。

    图书馆节假日、周六、周日照常对外开放,周一闭馆内部整理。欢迎广大读者到馆借阅。如遇特殊情况闭馆,提前一天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