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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时间:2010-11-18 09:00:47  作者:  来源:  阅览:10408人次

    图书借阅部位于图书馆新馆二楼,全开架服务,可供读者自由浏览选借。读者凭借书证进行图书外借、预约、续借、咨询等服务。


    图书借阅部读者借阅规则

    为维护广大读者利益,保持图书馆良好的阅读环境,读者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定:

    一、广大读者自觉遵守本馆规章制度,配合工作人员按章办事。

    二、读者应主动出示借阅证,个人携带的书刊、书包、雨具等请勿带入室内,应放于指定的存包处。

    三、实行开架借书,每人每次限借3册,借期30天,未用完者,可展期续借一次,逾期不还者,给予停借或罚款处理。爱护图书资料、严禁撕、折、勾、划,违者按规定赔偿。

    四、借阅图书须凭借阅证办理借阅手续,不经办理借阅手续,私自将图书资料带离图书馆者,视为偷窃,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。

    五、自觉保持图书馆清洁卫生,禁止随地吐痰、乱扔杂物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,严禁吸烟。

    六、保持室内安静,切勿喧哗、打闹,不准从事与阅览无关的活动,以免影响其他读者借阅,进入室内,请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设置静音状态。

    七、爱护室内设备及一切公共设施,言谈举止文明礼貌,衣冠整洁,从事与借书无关的活动者、酗酒者请勿入内。